國立臺灣大學轉系、輔系及雙主修相關規定查詢網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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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各學系辦理轉系、輔系、雙主修,得不足額錄取。
★   轉系生之應修學分數及必修科目,請依本校學生轉系辦法第3條規定。
  雙主修、輔系之應修學分數及必修科目,依經核准申請之學年度規定修讀。
例如,經核准109學年度修讀輔系學生,修課需依該系109學年度之規定。
 
   轉系、雙主修修課規定請見本校必修課程查詢網:http://140.112.161.31/NTUVoxCourse/index.php/uquery/index
   輔系修課規定請見本網頁之輔系轉入規定。
★畢業資格審核,輔系在應屆畢業當學期教務處會主動送審;雙主修不主動送審,請同學在可取得雙修畢業的學期自行提交「雙主修取得申請書」請雙修學系審核。
★修讀輔系(雙主修)且符合本學系畢業資格的同學,若您的輔系或加修學系科目學分尚未修足而欲畢業者,第一學期應於12/25日之前,第二學期應於5/25日之前,向所屬教務單位提出放棄修讀輔系(雙主修)的申請。